新修订的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。与原《个人所得税法》比较,新税法中涉及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政策亮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一是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。月工资收入3500元以下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二是工资、薪金所得项目税率由9级简并为7级,取消了15%和40%二档税率,第一档税率由5%下调为3%。
三是工资、薪金税率对应级距全面调整,低税率覆盖范围得以扩大。其中第一档适用3%税率的级距由现行的不超过500元提高到不超过1500元,第二档适用10%税率的级距由现行的超过500元至2000元调整为超过1500元至4500元。
四是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税款时限间由原来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,实现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,减轻了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办税的事务性负担。
新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实施后,原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从中得到实惠:他们或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,或只需缴纳更少的个人所得税,他们会惊喜:收入增加了!
举例比较新税法对工薪阶层的影响:
例1、我国公民张某在A公司上班,2011年8月、9月均取得工资收入3200元(已扣除三险一金)。问:张某8月、9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?
分析:(1)由于8月份执行的仍是老政策,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,则该月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元(3200元-2000元),对应税率为10%,张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5元,即(3200-2000)×10%-25=95元;(2)9月份执行新政策后,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,因张某收入为3200元,小于3500元,则张某9月份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9月与8月比较,张某实际增加收入95元。
例2、若上例中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(已扣除三险一金),则张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5元,即(5000-2000)×15%-125=325元;张某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5元,即(5000-3500)×3%=45元。9月份与8月份相比,张某实际增加收入280元。
(仙居县地税局 李明秋) |